星空考试网带你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题目,做好相应的准备,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部分会出现哪些法律题希望可以帮你解决现在所面临的一些难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部分会出现哪些法律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部分会出现哪些法律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常见考点:

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三)民事法律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和法人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四)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物权法

(一)物权及其种类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

(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动产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继承法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事诉讼法

(一)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不同级别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结合我国审判实践,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1.级别管辖 :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第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一般地域管辖及其例外: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4)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二)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三)保全与先予执行

1.保全保全分为:诉前保全,诉讼保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办法。

2.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经典例题

【例1】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立大学以其教学大楼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B.某乡镇企业以所属土地所有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C.某农民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D.某国有企业以所属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例2】甲向乙购买了一只羊,钱已付,因天黑路滑,甲决定明天再来牵羊,乙将甲所买的羊与自己的羊一起拴在门口树下,当晚雷雨交加,将甲所买的羊与乙的羊一起击死,此事件中乙是否需要赔偿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过错,乙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有小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

C.乙有大部分过错,乙要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D.乙没有任何过错,乙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例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  )。

A.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

B.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C.被告应为甲

D.甲和戊为共同被告

1、【答案】D

【解析】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A项的“教学大楼”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学校,不得抵押;B项的“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C项的“宅基地”不得抵押;D项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正确。

2、【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羊被击死时还由乙占有,故乙应该承担标的灭失的风险,赔偿甲的损失。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3、【答案】B

【解析】此题为司法考试相关题目。关于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规定在《民诉意见》第四十条中。本题是对该条文的考察。根据《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结合本题来看,本题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应选择B项。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必备技巧:翻译推理基本答题方法

2020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之翻译推理题:

推理思路

1)翻译

①如果…那么…,只要…就…→前推后;

②只有…才…,除非…否则不…→后推前;

③或者…或者…→否定一个必然肯定另一个。

2)推理

①A→B 等价于 -B→-A (肯前必肯后,否后必否前)

②-(A或B) 等价于 -A和-B

③-(A和B) 等价于 -A或-B

推理规则

1)递推规则

A→B,B→C;

A→B→C或A→C

2)逆否命题

A→B -B → -A

公务员考试的一些问题

一:是否只分中央与地方(省)二级出题考试?

答:大体上是分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和各省地方公务员考试.各省下辖的市县乡镇的公务员招考与省直属单位招考同时进行.

二:一年最多可以考几次?是哪几次?

答:一年之中,除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一次,还有其他各省的考试一次,各省的时间安排都不相同,如果你条件符合的话,比如不限户籍的省,还有职位要求都符合的话,你可以参加很多省组织的考试,考试次数没有限制,只要你符合条件,在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你都可以报考.一般对应届毕业生不限制户籍,往届毕业生,只有很少的省允许省外户籍的考生报考,具体可以参照当地的公务员招考简章.

三:各个单位的考试内容是不是一样的?(部分单位再加考一些内容) (1)如果不是,那时间是不是在同时的?(2)如果是,那考了之后是凭什么分配到不同单位的呢

答: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的所有职位,考试内容都是统一的,各省下辖的市县级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也都是统一的,但有些省的乡镇公务员考试中的申论是单独命题,而且所占分值与其他职位不同,行政能力测试是一份卷子。各省下辖的各市县乡镇考试时间与省直属单位是同一时间。各省之间考试时间是不同的,但基本都安排在每年的上半年,个别省是安排在每年的下半年进行,要注意当地的人事局网站的通知。考试后的分配,是按照你报考的职位分的,比如你报了某局的计算机科员,如果你被录取后,直接到某局报到工作,从事计算机方面的工作。但国家机关的有些职位,会在说明中指出,报到后系统内再分配,如果有这样的要求,那就是可能被录取后不一定分配到这个岗位,但单位是不变的。只是系统内再分配。

四:中央考上后在哪里工作? 地方(省)考上后在哪里工作? 我听说有些人考上了直接在省里工作,有些直接在市里工作,有些在县里工作,这是怎么回事,是分配问题还是考试问题?

答:关于分配的问题参照我上一问的回答。原则上是你考试前报名的时候报的哪个职位,将来录用后就到哪个职位。

五:有些人说要考工商,有些人考税务,他们是分开考的吗?还是考了之后再分配的

答:工商和税务是同时考试的,但你报名的时候只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报考,这与考大学不一样,考大学是考完了再选职位,而公务员考试是先报具体职位,然后再参加考试,当然考试内容不管是什么单位什么职位都使用同一份试卷,没有专业科目的考试。

六:如果我已经是一个单位的公务员,我放弃该单位再去考其他单位是否可以? 有没有什么影响?

答:如果你已经到公务员单位报到,并正式成为该单位的职工,那么按照公务员法规定,你不能再报考其他各级公务员。除非你辞职,或者被辞退。而辞职之后,你可以随便考。如果是被辞退的话,在五年内是不允许报考的。另外,在试用期内允许随时辞职,转正后必须服务满最低服务年限,才准许辞职。

如果你没有去单位报到,自动放弃该单位的录取,是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各级公务员考试的。而且对报考没有任何影响。

七:面试的时候考官都知道你的什么信息呢?(他拿到的资料中)

答:面试的时候,考官是不会知道你的任何信息的,因为这是不允许的,而且你也不能告诉任何人你的姓名及其他情况,否则会被视为作弊,并有可能取消面试资格。考官可能只知道你要考的是什么单位,至于你笔试多少分,你叫什么名字等其他一切信息他都不知道。而且知道你考的是什么单位的,也只有其中一名考官,其他人也是不知道的。因为那个知道你报考什么单位的考官,就是你报考单位的负责人,按照规定单位必须有一个负责人出任考官。其他考官都不知道你的任何情况,他们只负责念题打分。如果你直接告诉考官你叫什么名字,或者其他你自己的情况,那么你面试的成绩将被判定为零分。

八:每门考试是否都是100分满分?(行政能力测试,伸论,面试等)

我听说因为单位的不同,有些单位会加考一门专业内容,这个的分怎么算?是另外出一张卷子算行政能力测试里面吗?

答:每门试题的满分都为100分,但最后计算分数不同。大部分的省计算笔试总分时,是按照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各占50%计算最后总分,例如申论你考了60分,最后是按照30分计,行政能力测试考了70分,最后是按35分计算,因此你笔试的总分是65分。还有的省规定的比例会有所不同,也有申论占60%,行政能力测试占40%的。如果你考的是公安类职位,要加考公安基础知识,那么总分的计算比例又会不同。乡镇的申论一般是占70%,行政能力测试是占30%。笔试和面试完后,一般都按照各占50%的分值计算最终总分,还有的地区是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算。具体要看各地的招考简章规定。

只有公安类职位会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其他职位的试卷都是一样的。除非有特殊规定。

九:一般来说多少分算还可以? (行政能力测试,伸论,面试……)

答:考分当然是越高越好,但你考多少分,并不能说明你就一定能进面试,因为要看你的竞争者都考多少分。进面试的名单是按照这个职位所有报考的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比如该职位计划1人,按照1:3比例进面试,报名的人有100人,那么进入面试的人员就是该职位笔试成绩的前三名进入面试,而其他97名,在前三名资格审查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全部淘汰,不再进行下面的考核。也就是说,你考的分越高越好,而且要比你的竞争者分都高,你才有可能进入面试!而面试。你至少要保证80分,才有希望,当然也得看你的竞争者是怎么发挥的,他们发挥的好,比你分高,你一样还是被淘汰。分数不是以你得的多少为评价标准,而是以该职位全部考生的成绩做为衡量。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考试是淘汰制的考试,不是只要合格就行的资格考试。

十:除了平时积累必要知识,考试前的复习用书用什么效果比较好,我在用一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名家辅导系列,这系列的书怎么样?

答:你要是考国家机关的考试,就应该选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复习书,如果你要考地方的,就要买各省的考试复习书,买书要有针对性。虽然两者考试的内容都是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但是题型各有不同,有些东西国家考,地方不考,而有些题目地方经常考,而国家不涉及。复习要有针对性的选择辅导书。平时多看看评论性的节目和文章,经常看些知识类的书,拓展一下知识面是最重要的,辅导书只能告诉你什么是公务员考试的题目,并不能对你考高分有多少帮助,选一套适合自己的即可。

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要考哪些内容?

公务员考试科目有两科: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申论。部分岗位有专业科目,比如外交部、银监会、证监会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职位会有专业科目考试。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行测):

主要考察五类题型,即: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

①言语理解与表达(总共40个题目,每个题目0.6分,共计24分):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②数量关系(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③判断推理(总共35个题目,图形推理每个题目0.5分,定义判断每个题目0.8分,类比推理每个题目0.5分,逻辑判断每个题目0.8分,共计23.5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④资料分析(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⑤常识判断(总共25个题目,每个题目0.5分,共计12.5分):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2.申论

主要考察五类题型,即:归纳概括,综合分析,提出对策,贯彻执行和申论发述。其中主要表达的能力有,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①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②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③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④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⑤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