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人事考试、常州市人才事业单位考试网

在教育的广阔天地里,考试始终是衡量知识掌握程度与能力水平的一把标尺。而在常州这座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城市中,“常州人事考试”与“常州市人才事业单位考试网”成为了众多追梦者通往理想职业道路上的重要驿站。

一、常州人事考试的权威平台

提及常州人事考试,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其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作为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权威考试机构,它不仅承担着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关键考试的组织工作,还积极推广各类职业技能鉴定与资格考试,为常州乃至全国的优秀人才搭建起展示自我、实现价值的舞台。在这里,每一项考试都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从报名审核到考试实施,再到成绩公布与录用公示,每一个环节都力求透明、高效。考生们通过参与常州人事考试,不仅能够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更能在激烈的竞争中锻炼自我,提升个人竞争力。

二、常州市人才事业单位考试网的便捷服务

走进“常州市人才事业单位考试网”,仿佛踏入了一个信息的海洋。这个网站不仅是发布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首选平台,更是考生获取考试资讯、进行在线报名、查询考试成绩的重要渠道。网站设计简洁明了,功能模块划分清晰,无论是初次接触考试的“小白”,还是经验丰富的“老司机”,都能迅速找到所需信息。更令人称赞的是,该网站还提供了丰富的备考资料下载、政策解读以及在线咨询服务,真正做到了想考生之所想考生之所急。在这里,每一位考生都能感受到贴心的服务与温暖的关怀。

三、考试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考试不仅仅是选拔人才的方式,更是教育成果的直接体现。在常州,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考试与教育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一方面,常州人事考试及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不断更新,更加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实际应用能力,这促使教育机构在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考试反馈的数据,教育部门得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与市场需求,从而调整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实现教育与社会的无缝对接。这种深度融合不仅提升了教育质量,也为常州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四、展望未来,携手前行

面对未来,常州人事考试与常州市人才事业单位考试网将继续秉承服务考生、促进就业的宗旨,不断创新考试形式与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同时,它们也将加强与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与新路径,为常州乃至全国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期待每一位考生都能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念投入到每一次考试中,用优异的成绩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而常州人事考试与常州市人才事业单位考试网,将始终作为你们坚强的后盾,陪伴你们一路前行,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未来。

回望来时路,考试与教育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常州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常州人事考试与常州市人才事业单位考试网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务实的行动,书写着属于它们的辉煌篇章。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2021江苏省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187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江苏省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187人】已发布,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提升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创新市属事业单位编制人事管理服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通知》(常组发〔2020〕26号)等精神,2021年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招聘引进187名高层次人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了方便考生报考, 考 网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6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0年4月6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定期招聘阶段为2021年4月21日,长期招聘阶段为报名时。工作经历通过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证明。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第一轮:定期招聘

1.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轮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21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4)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本轮招聘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考试考核

在考试考核前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方案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试考核可采用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4.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第二轮:长期招聘

1.报名方式和时间

(1)第一轮定期招聘考察公示结束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公布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剩余空缺岗位转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空缺岗位公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本轮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2021年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招聘单位对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

(3)本轮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报考,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考核。

(4)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考试考核

在考试考核前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方案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试考核可采用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4.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19)85681910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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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021年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常州市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和常州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主要职能为: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我市吸引国外智力的政策拟定和载体建设,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专家项目审核、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外国专家局做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专家证的证件办理等管理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承担中等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的审查和年检工作,协调外国专家与聘用单位争议的处理;负责外国专家在常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来常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承担海外人才的招聘和回国落户的服务工作,承担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B座7楼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九日(常州市人才市场成立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与常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常州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合署办公),担负全市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负责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人才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和代理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信息网络建设;负责人才招聘广告内容的审核;负责举办各类人才招聘活动;负责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负责办理人才流动手续;负责全市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工作;负责高级人才的评价推荐服务工作;负责人才派遣工作等。

内设综合部、财务部、市场招聘部、市场信息部、人事代理部、档案管理部、人才派遣部、人才推荐部、科教城分中心、代理人员党委办公室等十个部门,并投资成立了常州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常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主要办公设施有:一楼设有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式”办公;三楼除办公区外,还设有“网站”、中心机房和会议室等;四楼为人才档案室和党员之家。多年来,人才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为人才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宗旨,秉持“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的理念,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是常州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目前考试中心已有可容纳二百人同时报名的报名大厅1个、多媒体考试机房2个、标准化考场20个、安全保密仓库2个、阶梯教室、报告厅和无领导小组面试室各1个,总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所有考场和报告厅均安装了摄像监控设施,达到了省人社厅对市级人事基地建设的要求。

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各类全国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外语、计算机)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及信息化培训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升级考核、选拔考试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上岗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各类社会化考试及人事考试命题服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实施并指导全市劳动就业、失业管理服务事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培育市场就业机制,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设;综合管理劳动力市场;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认定,组织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市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新办服务型、商贸型企业以及非正规就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开发就业岗位工作及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待遇支付核定等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全市就业经费、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本统筹地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介绍补贴的实施;负责全市出入境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和规定;负责企业养老保险的结算和支付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组织对用人单位进行缴费基数、参保人数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论证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负责做好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处理和储存额推算工作;负责编制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负责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省级统筹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各辖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的社会保险征缴信息系统并向地税部门提供社会保险征缴信息、户管信息等;负责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业务工作。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编制医疗保险的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给付,并建立基金预警报告制度;负责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负责审核、办理参保单位及人员的参保手续,并签发有关卡册;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并对相关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各辖市、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的医疗统筹管理工作。

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结算、收缴、拨付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审批时进行缴费审核。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承办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劳动监察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指导辖市、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常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12333: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受理相关投诉。

信息中心: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综合协调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设计工作,拟定系统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实现部、省、市三级信息联网以及社会保险、就业失业、劳动力市场等子系统的网络互联;负责市级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维护;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局域网络和劳动保障网站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对基层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实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城乡初次就业劳动预备制培训及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培训等;配合做好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资质审核与检查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对参加就业训练的学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开展就业训练的教学研究,编写教材及培训资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常州市劳动保障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指导、考务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建立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和国家题库市级分库、试卷库;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负责考评员的考核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高级技能人才资源库;组织开展全市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以及社会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人员技能鉴定的自学考试工作;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的考评工作;建立各地区、行业(部门)鉴定所(站)备案制度;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年检和复评工作;对各行业(部门)鉴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承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市技术能手评选以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推荐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研究、技术和方法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开发相关职业(工种)鉴定的配套资料;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劳动保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技工学校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业务培训;承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培训;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培训;承办城镇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城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承办劳务输出人员上岗前培训;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征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联合开展全市在职和后备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大专学历教育与培训;其它培训。

常州市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承担全市技工学校教学和教学业务管理研究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技工学校中心教研组的教研活动;审定我市各技工学校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技工学校的辅助教材、习题册、教学参考资料;组织开展全市技工学校教学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质量督导;组织技工学校教研竞赛活动

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争议案件的事务性工作。

常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协助做好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事业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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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0519)85681912、85681915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519)85680642、85680627

考务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9)86617131、86617125、86617136、866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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